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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培养计划
一、专业简况及培养要求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自1985年始招收应用社会学专业(现为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收研究生的目的在,培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掌握现代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教育研究生拥护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眼界开阔、基础扎实、学有所长、技能熟练,富有团结友爱精神,今天致力于学业,明天服务于社会。

二、研究方向
    根据社会学的学科发展状况和本系研究生导师情况,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目前暂设如下研究方向:
1、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2、社会心理学与组织行为研究;
3、社会问题与社会发展;
4、经济社会学;
5、城乡社会学
6、社会人类学

三、学制及具体安排
    本专业为法学科专业,学制三年,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在三年六个学期的学习过程中,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按照以下程序和安排完成 全部学业:
(1)在第1-第3学期,完成学校和社会学系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并通过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
(2)在第4学期,完成研究生的期中考核,完成硕士学位的选题任务,完成硕士学位的资料收集工作(包括社会调查),阅读与论文相关的著作和文献,并在第4学期结束之前完成5,000字左右的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导师与研究室主任相商组成三人小组通过开题报告;与开题报告有关的所有材料需交研究生秘书整理,并交系教务员存档,通过开题报告与正式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间时间间隔应在10个月以上;
(3)在第5-第6学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在参加答辩的2个月前(一般为每年的3月31日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初稿,经导师审阅后在参加答辩的1个月前完成全部定稿。

四、课程类别及学分要求
    按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本专业准予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需修满总学分34-36 学分,其中:
1、A类课程即公共基础课7-8学分;
2、B类课程即专业基础课6-7学分;
3、C类课程即专业课程10-12学分;
4、D类课程即选修课程10-12学分,其中6-8学分为本系课程,3-4学分为 外系课程。

五、课程设置及基本原则
    目前我校规定的研究生课程除A类(公共基础课)以外,包括B类(专业基础 )、C类(专业课程)和D类(选修课程)三大类。我系的规定是:(1)专业基础课程6-7学分,设置“西方社会学理论及名著选读(含经典和现代两部分)”和“社会研究方法”两门课程;(2)专业课程10-12学分,设置4-6门,基本上为我系几个比较成熟的研究方向:经济社会学、社会问题、社会心理学和城市社会学等(这只是方向,不是课程名称),加上我系十分薄弱但将成为新的学科增长点的社会人类学课程;(3)选修课程设置6-8门,共10-12学分(其中鼓励学生选修外系课程3-4学分),为有教授职衔或有学术潜力具有副教授职衔的硕士生导师开设与自己研究兴趣有关的课程,供本系或外系同学选修。
    考虑到目前社会学专业研究生有相当数量来自社会学以外的其他专业,为强化专业基础,特规定:自2001级起,凡不具有社会学学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即第1-3学期),必修并通过本系如下两门社会学本科专业的课程:(1)初级社会统计学;(2)社会学本科专业的10门核心课程中的任何一门。从2001 级起 ,凡不具有社会学学士学位又未通过上述课程的研究生,一律不得参加答辩。
    根据如上原则,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为:
A类:
1、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2学分);
2、马列原著选读(2学分);
3、英语(4学分);
B类:
1、西方社会学理论与名著选读(经典部分)(2学分);
2、西方社会学理论与名著选读(现代部分)(2学分);
3、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
C类:
1、中国人社会行为分析(2学分);
2、新经济社会学的中国研究(2学分);
3、当代中国社会问题分析(2学分);
4、现代社区理论研究(2学分);
5、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2学分);
D类:
1、社会学范畴的进展(2学分);
2、西方社会学理论与名著选读(当代部分)(2学分);
3、高级社会统计学(2学分);
4、公共权力与社会(2学分);
5、社会变迁与组织发展(2学分);
6、农村社区研究(2学分);
7、知识、教育与社会控制(2学分);
8、文化、权力与社会(2学分);
9、Feminist Sociology(2学分)
10、Poverty and Inequality(2学分)

六、期中考核制度
   
按照“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实施办法”(南研字(1996)10号)规定,在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以后,需进行一次综合性考试。考核时间为二年级上学期末或下学期初,撰写“开题报告”之前。期中考核的结果和各类文本,与“开题报告”、课程学分,将成为硕士研究生获得答辩资格的必要前提。
    硕士研究生的考核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考核小组由教研室主任、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及其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共三人以上组成,并报系批准同意。
    考核须从德、智、体诸方面进行。业务方面的考核,以口试为主;但全部学分积(70%)和科研成果积(30%)排在最后10%的学生需参加综合性考试的笔试,考试内容为B(70%)和C(30%)两类课程。考试不及格者视情况及本人意愿,或延长修学时间一年(学费自理),或劝退学。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考察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要完成学位论文有这样几个环节 :首先,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研究课题,既体现本学科的前沿性、社会学学科的经验性质,又力求与国家、省的研究课题相挂钩,同时注意研究课题与国家政策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其次,作好开题报告。再次,在正式撰写论文之前,应围绕学位论文撰写一篇有一定学术见解和视野较为开阔的文献综述,并努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
   开题报告同课程学分一样,将是研究生获得论文写作的资格之一。规范的开题报告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研究摘要,以简洁的语言写明学位论文的基本内容和研究思路;
   (2)研究题目,说明选题的理由,理论和现实两方面的意义,论文的主要关 注点和基本框架,研究和论文写作的可行性;
   (3)研究状况,列举中外学者在本论文涉及的领域内的已有研究成果、基本 观点,并通过说明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或不完善之处,论证本论文写作的必要性;
   (4)研究方案,包括具体的研究问题、研究可能遇到的疑点和难点、研究对 象或个案的基本情况介绍与典型意义,以及需要通过研究进行检验和论证的基本假设;
   (5)研究设计,主要包括资料的收集手段和方法(如抽样设计);
   (6)资料的整理和分析,针对研究问题和资料特点,提出你拟采用的整理和 分析资料的方法和手段,包括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
   (7)研究计划,说明从事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进度和时间安排;
   (8)参考文献,列出研究和论文写作参阅的中外文献资料的目录,其中理论 性论文的参阅文献不得少30种,经验性论文的参阅文献不少于20种;
   (9)其他,除上述以外的与论文写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八、答辩和学位授予
    研究生学位论文完以后,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约请2-3位校内外专家评阅,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以后,按研究生院的文件规定,由系里会同导师商定具体的答辩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社会学系硕士学位答辩在每年的5月1日-5月30日间择日进行。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申请社会学硕士学位者,应符合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在国内外核心杂志上发表规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如答辩时尚未完成指标,可在一年内补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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