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拟从2014年毕业的心理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中招聘两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工作务实,具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二)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道德品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并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或境外高校,专业为心理学。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二、报名要求
(一)须提供的电子材料
1、个人简历(请附近期个人数码登记照)。
2、自我推介(个人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优势以及期望在这一领域中承担的工作)。
3、硕士(博士)论文、论文开题报告或者已发表的代表性成果。
(二)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导师签名的推荐信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提交方式
1、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 psychyang@126.com。
2、书面材料请按以下方式邮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邮编:430073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8387970
(四)特别提醒
1、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
2、面试考核。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3、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校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岗位见习。
4、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人事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